國際崇她桃園社獎學金申請
申請時間:以每年11月5日(以郵戳為憑)以前向本社獎學金委員會提出,於本社12月份例會時頒發。
申請崇她獎者,以具服務及領導才能或專業領域有特殊成績表現者,需檢附事蹟實證文件,教師或教授推薦函、自我論述或自傳。
基本條件---前學年德育成績80分以上、學業成績75分以上。
特殊條件---就申請項目,具該項專科研發創新或立論研究,競賽績優或熱心公眾\社區服務,具優異社團\社區服務領導才能,得檢附證明文件或經學校指導教授\教師簽屬證實。
下載檔案 - 國際崇她桃園社獎學金申請實施細則及申請書類
申請時間:以每年11月5日(以郵戳為憑)以前向本社獎學金委員會提出,於本社12月份例會時頒發。
申請崇她獎者,以具服務及領導才能或專業領域有特殊成績表現者,需檢附事蹟實證文件,教師或教授推薦函、自我論述或自傳。
基本條件---前學年德育成績80分以上、學業成績75分以上。
特殊條件---就申請項目,具該項專科研發創新或立論研究,競賽績優或熱心公眾\社區服務,具優異社團\社區服務領導才能,得檢附證明文件或經學校指導教授\教師簽屬證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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